濟南物流:10月1日起,山東將禁止柴油車運煤
發布者:振宇物流 發布時間:2017-08-05 09:00:22
近日,山東省委辦公廳、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《2017年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攻堅方案》,并發出通知,要求各地各部門貫徹執行。方案中明確港口停止使用柴油車運輸集疏港煤炭,這也是繼天津、河北禁止港口接收汽運煤以來,第三個省份繼續命令禁止。
根據《方案》,2017年8月1日起,未安裝顆粒物捕集器(DPF)的國Ⅲ排放標準重型柴油營運貨車,不予環檢。2017年12月底前,7個傳輸通道城市國Ⅲ排放標準重型柴油營運貨車全部加裝DPF和實時診斷車載遠程通訊終端,建立DPF運行狀態監控系統。
2018年1月1日起,對達不到排放標準及沒有加裝DPF的國Ⅲ排放標準重型柴油營運貨車和私自停止DPF運行等行為的重型柴油營運貨車,注銷車輛營運證。10月底前,在省際交通卡口及7個傳輸通道城市重型柴油車輛通行的交通干道建設60套黑煙抓拍系統。11月1日起對入魯的外省排放明顯可視污染物(黑煙)重型柴油車依法處罰并勸返,對省內的違法車輛依法實施處罰。
2017年10月1日起,仍然使用柴油貨車運輸集疏港煤炭的,交通港口管理部門責令港口企業暫停煤炭裝卸作業,2個月內完成整改;整改期間,海事機構不得允許煤炭運輸船舶靠港作業,道路運輸管理部門注銷承運車輛道路運輸證。此外,《方案》還要求2017年10月1日起,7個傳輸通道城市和泰安、萊蕪2市,轄區內加油站全面供應國Ⅵ標準車用汽柴油,禁止銷售普通柴油。
轉自物流指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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